水利部对此高度重视,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都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做好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我部作为牵头办理部门,商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关于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并以办规计函[2012]333号报送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拟在全面了解情况、深入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和地方的实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施安排,高质量地提出建议的答复意见。
7月27~31日,由汪洪总工程师带队,国务院有关部门、部规计司、农水司、水保司、水规总院、黄委会等单位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赴青海省东部浅山干旱区开展专题调研,与省政府及水利厅等部门就青海省水利改革发展及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规划情况进行了座谈,并参加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的座谈和调研活动。启闭机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青海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进一步听取地方和代表的意见,实地考察了浅山干旱区湟中、互助、平安等3县的水利基础设施、人饮工程、农田灌溉、旱作农业、坡耕地改造等情况,结合各部门已初步形成的建议办理意见,认真研究加强青海浅山干旱区水利建设的思路、措施和建议。调研组认为,从总体上看,青海浅山干旱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并存,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效益低下,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加快浅山干旱地区水利综合工程建设,对于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当地生活生产条件、实现群众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国人大农委组织的座谈会上,代表们提出希望进一步加大青海浅山干旱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调研组表示将认真做好加快青海省浅山干旱地区水利综合工程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并以办理人大重点建议为契机,积极指导完善相关规划,加快推进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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