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海河流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前期工作、长江中游重点防洪工程建设等实施方案,明确前期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前期工作计划。二是着力加大审查力度。2012年,地方申请中央立项项目174项,除暂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外,已委托技术审查125项。三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积极做好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发布工作,跟踪督办300余项重点水利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加强前期工作的管理提供了保障。
2013年,水利部将继续做好以骨干水利枢纽、大江大河大湖及主要支流治理,重要蓄滞洪区建设以及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的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加快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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