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树立政府权威,切实维护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江西省南昌、宁都、南康等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加强与国土、公、检、法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实现了对非法采砂者刑事责任的有效追究,突破了江西一直以来对非法采砂仅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一局面,极大震慑了非法采砂分子,有效维护了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2012年以来,江西省宁都县已对14名非法采砂人员分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康市已对2人分别判处1年和1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昌市查扣非法采砂船只4艘,批捕非法采砂人员39人,并已对其中11名非法采砂人员分别判处2年4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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