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部署要求,山东省水利厅制定了《山东省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旨在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切实加大河湖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违规清淤等违法行为,保障河湖管理法律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大中型水库和山东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公布的湖泊。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河湖利用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涉水工程管理、河道采砂与水库清淤管理以及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的违法行为。执法检查活动从4月1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为部署动员阶段、全面排查和集中查处阶段、检查总结阶段等三个阶段进行。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执法巡查和防汛检查,组织对河道、湖泊、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的河段、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实的执法基础资料库。对检查发现的违法项目或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重违法行为,采取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9月下旬,省水利厅将对全省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全省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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