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四湖局成立以来,统一管理的优势逐渐显现。通过主动协调、综合平衡、合理调配,水事矛盾明显缓解,大部分水事矛盾被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消化在了基层,有力维护了湖区社会稳定,促进了湖区经济发展。
2013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对进一步指导治淮工作,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出更高要求;苏鲁两省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全省水利现代化……而立之年的南四湖局正处在继往开来的重要关头。机遇?责任?挑战?亦或是实现跨越发展的“撑杆”?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南四湖局如何破解发展难题,突破瓶颈制约,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跨越发展是摆在每一个南四湖人面前需要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郑大鹏提醒,要牢固树立“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定位,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闯出一片新天地。
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任务。坚持水资源从严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打造南四湖宜人生态环境。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管水,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新一轮治淮是有力时机。进一步完善防洪体系,加快提高南四湖防洪减灾能力,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工程统管优势,统筹上游与下游、启闭机兴利与除害的关系,强化南四湖地区防汛抗旱工作综合性和整体性。
地方群众期盼是前进动力。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南四湖水利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搞好洪水资源利用、防汛、抗旱、排涝、防污联合调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在防洪、供水、灌溉等生存生产方面的基本需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等改善生活方面的更高期待。积极参与边界水事纠纷调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涉水权益,确保边界地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